外籍看護工之照護需求到宅評估服務
項目/說明
服務對象:實際居住在本 市,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2)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3)植物人
(4)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
受理窗口: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申請需檢附資料:
(1) 申請書、申請人及被看護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2) 行動不便無法外出就醫之診斷證明書
(3)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4) 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之診斷證明書
(5) 專科醫師開立與上述標準相關之就診、入院或出院摘要
申請方式:親洽或郵寄申請資料至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2樓
聯絡電話:(02)29683331轉外勞業務
服務費用:
(1)出診訪視費(1名醫師及另1名醫事人員):2000元
(2)評估鑑定費: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500元及巴氏量表or CDR量表500元
(3)交通費:來回計程車資,實支實付。提供到宅評估醫院
*新北市符合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共計18家。
相關表單下載:
1.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巴氏量表到府評估申請表
2. 新北市符合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
3.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外籍看護工到宅評估流程
4.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外籍看護工之照護需求到宅評估服務計畫
5.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相關評估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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